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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荣县:联手种南瓜效益好,撂荒地成了“香饽饽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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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5-18 09:17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2月14日,荣县正紫镇张家庙村村民毛道群骑着电动三轮车早早地进城购物。再过半个月,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大农和”)提供的南瓜苗就要运到村上,他要提前采购东西准备种南瓜。
    今年,大农和筹划在张家庙村种植500多亩南瓜,并采用“公司+村委+农户”三方入股的方式,激活荒地正能量。据介绍,农户出劳动力和土地入股,村委会以产业扶贫基金入股,公司负责种子、技术等,利润分红保证农户包赚不赔。
    长期以来,张家庙村土地贫瘠,缺乏劳动力,村民收入较低。“以前种桑树养蚕,但后来没发展起来,土地逐渐撂荒。”正紫镇党委书记杨洪说。为“激活”土地,杨洪找到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永忠,谋划如何在土地上“做文章”。
    考虑到张家庙村土地贫瘠、缺乏劳动力等实际情况,罗永忠与杨洪一致决定在张家庙村种“懒庄稼”——南瓜。那么又该如何种?“如果只是土地流转,农民不会有二次分配收益。可以土地入股分红方式,调动农民积极性,提高收入。”罗永忠说。
    去年12月,大农和、张家庙村委会与农户三方签订南瓜订单种植合作协议,实行股份合作经营。农民不出一分钱,以人工和土地入股;村委会以产业扶贫基金10余万元入股;大农和以南瓜苗、肥料、农用地膜等入股,并派技术人员对种植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全程指导,保证亩产达2500公斤。待南瓜成熟,大农和按市场价收购,并按每公斤南瓜2分钱向村委会支付组织管理费。当南瓜市场价低于每公斤0.5元时,大农和以每公斤0.5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。
    根据协议,南瓜收获销售后,先除去每亩1250元的生产成本,再提取剩余收入的6%作为村委会公积金。“剩余的利润由大农和、农户和村委会按16%、72%、12%的比例进行分红。”
    罗永忠算了一笔账:每亩南瓜的收入按2500元算,除去成本和村委会公积金,利润是1175元,农户按72%计算,每亩地能分得利润846元。再加上每亩地的租金900元,收入可观。
    村民王永林将20亩地全部入“股”种南瓜。他早早地就将南瓜窝子打好,等着栽南瓜苗。“预计今年就有3万多元的收入,这肯定划算,以前土地撂荒不值钱,现在成了‘香饽饽’。”王永林喜笑颜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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